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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好冤枉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 安平國小四年四班  柯秉宏

早知道就不應該去樓上找朋友,要不然也不會被別人誣陷成這樣了。

    今天早上的第二節下課時,閒著無聊,便去找一個高年級的朋友,一開始我有說有笑,後來上課了,我才依依不捨的回教室,這時,一個大哥哥把口香糖往下一吐,我以為沒黏到人,沒想到,竟然黏到小華頭上。

    回教室後,我立刻覺得氣氛不對,平常大家都要念唐詩,但這回,沒聽見朗讀唐詩的聲音,教室裡一片沉寂,鴉雀無聲,大家都像「啞巴」一樣,連一根針掉到地上都聽得見,這時老師ㄧ臉嚴肅的叫我到他面前,我滿腹疑問,不知道究竟發生什麼事。

小華,你也過來。」老師說,小華立刻走到老師的面前,「柯秉宏從三樓吐口香糖下來,而且黏到了我的頭!」小華憤怒地說,我ㄧ聽,整個人嚇傻了,我怎麼可能做這樣不道德的事情,我說:「老師,我只有去樓上找我的朋友而已,而且,我也沒吃口香糖阿!」「胡說,老師,柯秉宏的朋友一定給他一片口香糖啦!」小華固執地說著,好像我非認錯不可。

「我的朋友的老師很嚴格,除了他們老師允許,誰也不准帶食物!」我激動地說著,這時小華眼睛瞪得像銅鈴一樣大,大聲的說:「他也有可能偷帶啊!」老師看我們吵成這樣,冷冷地說:「柯秉宏,你還『真會』狡辯啊,你吃口香糖,還把口香糖吐到別人頭上,而且還不肯承認,你今天和明天都不准下課!」

  我ㄧ聽,如同洩了氣的皮球,垂頭喪氣的回座位了,本來想下一節再去找朋友的,現在卻去不成了,老天,請可憐可憐我吧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--100年2月20日刊登於中華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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