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德--賴明威012.jpg 心目中的英雄          

民德國中二年3班  賴明威

 

 

 

 

    當廣播大聲講出:「湖人當家後衛,背號二十四號科比‧布萊恩─」之際,史載波花園的湖人球迷歡聲雷動,他是我的偶像、我的英雄。

    他為什麼有如此驚人的表現?為什麼球在他手中便像是自己身體的一部份,出神入化、來去自如?他靠的是苦練啊!別人都覺得:打籃球,就是要得分嘛!投球準就好了啊!但科比可不這麼想,運球,固然單調而乏味,卻是每個籃球高手必備的基本功,從小思考與人不同,也造就了這麼一位偉大的籃壇巨星。

    只要他在場上,你就會看到一個在高大人群中神速移動的身影,再搭配上主場黃澄澄的球衣,像極了閃電!防手他的球員,必定承受不了強大的閃電,凡是被他橫掃的地方,剎那間必成為焦土一片。切入、轉身、起跳、拉杆,任何動作彷彿是設定好的程式,流暢且毫無猶豫。在禁區中的中鋒、大前鋒都高出他一個頭有餘,但這威力無窮的閃電也毫不畏懼,他要將阻擋它的一切事物,電成焦炭!他是球場上的皇帝,亦是我的英雄!

    雖然他三十三歲,已經是許多新興球員的老前輩了,可是他懂「長江後浪推前浪」的道理,自己有所長進的同時,也不忘拉後頭的人一把,這種精神,讓球迷對他的熱情永不退燒。未來再他宣布退休之際,湖人球迷依舊會用滿堂采像他告別與祝福。他是家喻戶曉的球星、我心目中的英雄。

 

 

101年8月11日刊登於臺灣時報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has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