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與記
港明高中二年信班 黃婷韻
「我走了!要記得想我啊!」一個轉身,再熟悉不過的身影消失在登機門後,二年了!和摯友分開前的約定我沒忘,只是在忙碌時總會忽略這件事,總要在一通電話,一則訊息後,又再想起,但我永遠記得這份情誼……
很多事,該記得該忘記,似乎都是冥冥之中注定的。
記得,不代表要時時刻刻都放在心上。記得好的事,是為了激勵自己,提醒自己,再黑暗的天空還是有一道曙光會劃過,它們就像是精神糧食一般;一個人獨自挑燈夜戰的夜晚,會想起朋友一起並肩作戰的基測,會想起爸媽一句句鼓勵我的話,因為記得而悸動著;記得壞的事,是為了提醒自己,閒言閒語就像把利刃,劃出滾滾鮮血,卻也因此時時提醒自己別犯錯;被誤解、爭吵的場景,總忘不了,卻也因為常常想起,時間久了,漸漸釐清整件事,漸漸釋懷,甚至學會了原諒。
忘記,像個天使,將人拉出了悲傷的深淵;像個惡魔,惱怒著每吋神經,就是想不起來。明日的記憶完全詮釋了忘記的痛苦和幸福,當主角開始發現他想不起身邊最熟悉的一些小事,甚至到最後連心愛的人都忘了,就像到了另一個國度,怎麼也想不通,為何那些陌生人要對我這麼好,而他們又陌生得熟悉,主角因忘記而苦惱,卻也因為忘記而重生。忘記以前的輝煌,是謙虛,是進步,因為忘記,而能重新開始,再邁開步伐向更高的目標前進;忘記以前的悲苦,是釋懷,是成長,忘記仇恨,忘記憂傷,才能使天空更開闊。
其實記得抑或是忘記,都是一念之間,並沒有哪一件事會真的被完全忘記或是深深得記得。人的大腦,就像是圖書館的書櫃,每份記憶,都被收藏在屬於它的抽屜。忽略,不過只是記憶在錯的時間被移開,或是被移到對的位置,等待在對的時間被想起;想起來的糾結或悸動,說不定是種提醒,是該正視這個問題了!是種鼓舞,在傷心的時刻,提醒自己要撐下去。
和摯友的約定會被我忘記,說不定是種心底抗議,表示這種口頭而制式的約定,並不能代表我們對彼此的思念,因為深深的記得,而忘了不能見面的痛苦,或許是另一個天意,注定要忘記痛苦,只記得曾一起擁有的快樂回憶。
101年3月18日刊於中華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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